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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执法体制(日照市系统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云基奔 2024-03-11 23:51:14

摘要: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日照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出台《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

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日照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出台《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整合理顺职责、规范机构设置、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等一系列举措,科学界定了市、县、乡三级执法职责,补齐了基层执法短板,着力破解队伍机构性质不统一、人员身份混杂、承担职能单一、执法力量“头重脚轻”等问题,实现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执法力量的优化配置,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监管执法体系。

聚焦监管执法体制建设,构建“结构统一、层级分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一是整合监管执法职责。依法依规厘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方面监管执法职责,全面梳理整合了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及相关的检查权372项,整合后的行政执法职责,由过去单纯的安全生产执法,向应急抢险和防灾减灾领域进行了拓展。二是规范执法机构设置。进一步整合优化应急管理职能和编制配备,按照“局队合一”改革思路,市、县“一体化”同步推进应急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在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基础上分别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级重新组建了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县组建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核定事业编制100名。会同组织部门协同推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保障能力。三是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构建市、县、乡层次分明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并厘清不同层级的执法管辖权限,明确不同层级的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明确372项执法事项实施层级,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县级为主,市级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乡镇(街道)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县级委托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责,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聚焦基层委托执法,打通应急管理执法“最后一公里”。一是实施县级全域委托执法。为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县将适合乡镇(街道)承担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权、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行政处罚权等不超过一定处罚数额的300余项行政执法权委托乡镇(街道)行使,并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加大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力度,确保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全市共下沉74名事业编制用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推进执法工作“末梢”落实。二是推进功能区执法一体化管理。为解决市属功能区对乡镇(街道)无法再委托的问题,创新实施功能区应急管理执法一体化管理,统筹管委、乡镇(街道)执法人员53名,编制统一的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分级、属地管理,发挥乡镇(街道)现场检查、现场处置、案件初查、证据固定等前端执法作用,为管委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立案提供线索,形成良好的执法协同机制,避免形成监管空白或交叉执法。三是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建设。为破解乡镇一级消防安全监管“没有腿”、消防救援力量“到场慢”等难题,在全市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加挂“消防监督工作站”牌子,明确112名正式在编人员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并结合出台政府规章《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委托乡镇(街道)开展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该做法得到应急管理部的肯定和推广。

聚焦提高执法效能,建立“1+3+5”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一是打造一支规范的执法队伍。对现有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对新招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市共计503名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定期轮训,实行执法培训“全覆盖”,举办“安全执法大讲堂”8期,持续开展“学习交流上讲台”活动,培训市、县、乡三级执法人员达1万余人次,承办了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得到省应急管理厅充分肯定。二是推行执法考核“三项制度”。为切实用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发挥其职能作用,制定应急管理执法考核、通报、问责三项制度,严明执法效能评估措施,发挥基层精准执法和提质增效的良好导向作用。对连续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将启动问责程序,倒逼执法效能提升。目前,已开展7次执法效能评估,共有33个乡镇(街道)被评为不合格等次,其中对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的3个乡镇(街道)启动了问责程序。三是实施规范执法“五化工程”。以项目化方式,创新实施“五化工程”,推进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提质增效。提升安全执法“精准化”,按照执法范围、执法内容、执法办案“三个精准”,编印下发《精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新版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做到人手一册、对照检查。重点对象监管“智慧化”,依托“城市大脑”,建设智慧安监平台,以智慧化手段赋能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执法、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综合能力,对重点安全生产企业、重点区域等实行实时监控,做到“一网统管、一个不漏”。落实执法频次“差异化”,按照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要求,对不同企业执法频次体现行业差异、安全码差异和诚信差异“三个差异”。推进异地执法“常态化”,突出乡镇(街道)层面监管企业和帮扶基层执法,常态化开展示范式异地执法,目前已对54个乡镇实现全覆盖的示范式执法。狠抓应急中心建设“标准化”,突出抓队伍、抓装备、抓工作场所、抓内业、抓样板“五抓”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提升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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