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情下达(在古代)
云基奔 • 2024-01-09 06:51:44 • 次
由于中华帝国地域辽阔,通信和交通不发达,加上绝大多数的人民目不识丁,不问政事,因此政府公布的命令与法律,要让百姓知道比较困难,更不用说加以贯彻和实施了。
对于这种并不完善的行政体系,帝国统治者并没有坐视不理。自古开始中国乡村中就有地方性的行政代理人,以辅佐知县进行政治信息的下达。
在中国古代,这个地方性行政代理人除了有保甲、里甲外,绅士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绅士在与官府打交道的过程中,将接收到的行政命令、国家法律知识等传递给乡民,以官府行政命令的要求指导基层社会的政治实践。
官府行政信息
中国古代政治传播制度中,不乏政治信息决策制度。
而决策活动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官府的行政命令和行政信息,行政信息的传达和落实情况也会直接影响到国家对社会的控制。
从这个角度来讲,绅士不仅是村庄领袖,还是政府在基层行政组织中的代理人,为清王朝统治乡村服务。
这里的行政命令是指广义上的国家对社会对民众提出的要求,官方通过信息传递制度和一定的载体层层向下传达。
明清时期当行政命令传达给州县官时,州县官通过两种渠道向下发布:一是贴榜告示;二是召集绅士集会统一传达,再由绅士传达给民众。
在山东一个村庄的情况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在当地官方领袖最重要的职责是代表村民与当地政府和县政府打交道。
在政府的命令下达后,县当局就负责把所有“庄长”召集到市镇上去,给他们布置任务。
各“庄长”回到村庄后,首先会找到村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非官方领袖”,多是指绅士,共同讨论如何执行行政命令。
这个过程实质上就诠释了行政命令“县官——官方领袖——非官方领袖(绅士)——民众”的传达链,实质上绅士在接收到官府传达的政治信息后,多是直接在民间展开对行政命令的执行,省去了传达给民众的步骤。
虽然这个村庄的事例没有直接讲述绅士如何将信息传递给民众的,但我们可以透过这个基层政治信息传播链,看出国家的行政信息是如何一层层传达到基层社会,最后通过绅士将行政命令落实到基层社会中的。
国家法令
法令的内容一般是围绕维护国家的统治和社会的秩序而订立的,对民众的要求是具有强制性的,是重要的政治信息。
但在明清以前,社会处于国家的法律和民间理治之下,基层社会主要处于宗族的管控之下,因而基层普法不足的问题一直存在。
明清两朝中央集权的加强,对法律的普及也更加严格。
帝王时常向下传达法令,并要求精英向民众普及,以形成一种法律认同,因而国家法令的宣传和普及也构成了绅士上情下达的重要内容。
“讲读”律令主体是多样化的,在民间以绅士为主。“律令”的内容也是多样化的,不仅包括律、令、诏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书,还包含民众可能会需要的纠纷谕令。
明太祖来自民间,知道民众不懂法不知法的辛苦,因而在命令大臣制定法律时,再三强调“法贵简当,使人易晓”,这也为法律在民间的普及奠定基础。
明代《御制大诰》就是中国法律和政治传播中的典型。
它的特殊性就在于贯彻“明刑弼教”的政策,以法为教深入乡民,除外还要求“户户有此一本”。
洪武年间对《大诰》在民间的推行也作出了一系列要求,要求生员加强对律令学习,同时在民间私塾中向民众讲习,学校教育主要由绅士完成。
《明史》中记载:洪武十九年,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皇帝下令对讲习的人加以赏赐,这其中民间讲习主要由绅士完成。
类似于《大诰》律令的学习和宣讲,洪武十六年还对“乡饮酒礼”进行改造,塑造有利于宣教的律令氛围。
除了《御制大诰》外,还有《大明律讲读律令》、《教民榜文》的推行,在基层社会中也依靠绅士完成宣讲。
清朝政府也十分强调与法律有关的内容,例如在1737年下令要求,每次讲约会结束时,必须对帝国法令加以解释,各省官员都要刊印法规手册,通过绅士向所有大小乡村散发手册,并在学校中宣讲解释,以将官府的要求准确传达到位。
1981年咸丰帝命令各省官员利用绅士来为法令讲解体系服务,特别要求选派生员赴城镇、乡村讲解《四言韵文》,以求达到家喻户晓。
可见在法令宣讲体系中,国家对绅士有较为直接的要求,命令他们详细解释法令以遵照法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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