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全称是什么单位(成都市住建局出台通知)
云基奔 • 2024-03-15 21:08:03 • 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压实主体责任,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9月27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一、落实企业、项目、人员“全覆盖”要求
建设项目“全覆盖”: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按规定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接入“成都市建筑市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通过“电子围栏”或施工现场“闸机”设备采集和上传实名制管理数据。
各方主体“全覆盖”:建设单位应在开工报建阶段完整提交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息。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应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信息登记要求。
从业人员“全覆盖”:在蓉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劳务等活动的各类从业人员应在实名制系统完成实名身份认证,绑定个人“一码通”。未实名认证并绑定“一码通”的人员,将不能在本市建设项目作为管理人员或劳务人员。
二、压实重要岗位人员责任
明确配备标准: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在实名制系统中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各1人,项目总监1人)及一般管理人员,配备人员名单应与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一致。
规范变更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人员配备后,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需更换的,应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确保新任项目经理、总监的执业资格和业绩水平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总监,并按规定在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完成变更程序。
压实考勤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月有效考勤天数应不少于当月实际施工天数的80%(设置了总监代表的项目,总监考勤不少于50%、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0%),且不得连续5天缺勤。
三、规范建筑工人作业管理
加强进场管理:用人单位应与建筑工人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用工协议),在实名制系统中完成实名派遣。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完成实名派遣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压实匹配要求:建筑工人实名派遣、实名考勤数据作为记工发薪、维权投诉及劳资纠纷处置的重要依据。对存在建筑工人“考勤天数少,发薪金额高”或“考勤天数多,发薪金额低”等异常情况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现场核查。
加强健康管理:年龄超过60周岁的从业人员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健康证明(有效期1年),用人单位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不宜从事高危险性、高风险性岗位。
四、完善诚信评价机制
建立用工评价体系:用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所招用的建筑工人进行用工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相关建筑工人的个人“一码通”用工评价信息。
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公安机关推送案件调查及处罚结果,以及人社部门通报的联合惩戒名单,将相关非法讨薪、恶意欠薪等不良行为信息纳入相关从业人员的个人“一码通”诚信档案。
五、加强信息公开及教育培训
抓好日常教育培训:用工单位应在“进场教育”阶段向建筑工人发放和讲解《成都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手册》,并将培训情况记入工地质量安全管理及监理管理的“电子日志”。
落实现场公示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实名制管理宣传海报,公示投诉电话及欠薪投诉“码上办”二维码,并在“维权公示牌”中对近3个月的建筑工人花名册、考勤表等进行公示。
畅通查询投诉渠道:从业人员的实名认证、实名派遣、实名考勤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手机短消息等推送至本人。相关人员通过“一码通”查询本人实名认证、从业履历、诚信评价等相关信息,并可通过“码上办”对发起欠薪投诉。
六、严格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不按规定纳入实名制管理、未落实分包信息登记要求、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考勤率”未达到规定标准等问题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予以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工整改,并将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资质核查名单。
对存在“冒名顶替”“照片考勤”等方式规避实名制管理,通过第三方平台篡改上传实名制管理数据,虚报工资表、非法套取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资金等问题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对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其参与本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标活动。
对个人“一码通”诚信档案中存在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注册执业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建筑工人等相关从业人员,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其参与本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标活动,并通报提示本市其他项目谨慎与其开展合作。
七、强化工作监督考核
压实属地监督责任: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把实名制管理作为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检查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督促相关项目限期整改。
严格开展督导考核:市住建局将通过在线监测、远程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各区(市)县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跟踪考评,每季度通报考评结果,并纳入年度考核。对落实属地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风险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不深入、不及时,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建筑工人极端讨薪事件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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