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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的资料介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云基奔 2023-07-28 07:55:09

摘要:梅花鹿也称花鹿,是偶蹄目鹿科动物中的一种中型鹿,一般体长125-145厘米,尾长12-13厘米,成年雄鹿体重100-120千克,雌鹿60-70千克。梅花鹿头部略圆,耳长且直立,颈部较细,四肢细长,尾短小

梅花鹿也称花鹿,是偶蹄目鹿科动物中的一种中型鹿,一般体长125-145厘米,尾长12-13厘米,成年雄鹿体重100-120千克,雌鹿60-70千克。梅花鹿头部略圆,耳长且直立,颈部较细,四肢细长,尾短小。雌鹿无角,雄鹿头上有一对实角,角上通常分4个叉。

梅花鹿夏毛薄而无绒,毛色鲜亮呈棕黄色或栗红色,脊背中央有明显的暗褐色纵纹,最显著的特征是在背脊纵纹两旁、体侧和臀部有许多排列有序的白色斑点,形状像梅花,因而得名“梅花鹿”。梅花鹿的冬毛厚密,毛色较暗,为栗棕色或烟褐色,脊背的纵纹和身上的白斑都不明显。鼻面及颊部沙黄色,腹部呈灰白色或灰色,臀部有明显的白色臀斑。尾背黑色或深棕色,尾下白色。

中国主要集中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中部、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浙江西部、四川、广西、甘肃等几个区域内,台湾亦分布有一个特有亚种。

2021年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梅花鹿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法条速递:

《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  

(一)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  

(二)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准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管理的野生动物。 

《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明知是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非法狩猎犯罪所得的猎获物而收购、贩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林区分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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