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的不能承受之重)
云基奔 • 2024-01-10 21:09:07 • 次
□俊 峰
上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栋31层的居民楼的承重墙被砸,导致240余户居民紧急转移,初步估计,整体损失可能高达1.6亿元。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舆论普遍认为,对于这样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必须用严格的法律措施进行惩治,以警示他人,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媒体发布的视频显示,正在装修的室内,多面墙体被拆除,其中一面墙体被钢筋缠绕。目前,该楼栋从3楼到21楼已经出现墙壁开裂的情况,视频和图片触目惊心。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简直是拿整栋楼住户的生命安全当儿戏。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已不能罚当其过,应当对照刑法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安全问题容不得一点儿马虎,这是古人告诉我们的道理。安全大于天。在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新时代,国家更是把安全生产放在了治国理政的极其重要的位置。然而,就是在严抓严管安全生产的情境之下,还时不时发生令人震惊的安全生产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伤害,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去年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老式楼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消息,令人痛心;事故原因,令人叹息。
这一次,有人竟然在高层建筑的承重墙上乱动手脚,可以说是动摇了大楼的根基,置整栋大楼的安全和广大住户的生命于不顾,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一栋大楼就是一个整体,每一面承重墙都直接关系整个大楼的稳定性。一面承重墙被拆除,可能造成楼体结构失去支撑和平衡,进而引发墙体开裂、大楼坍塌。
2021年8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一小区业主打掉承重墙”的消息冲上热搜。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身边也时常会有粗暴装修的行为。前不久,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就有群众举报某小区住户在室内装修中破坏承重墙,由于物业和有关部门及时制止,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既然禁止性规定和经济处罚不能起到完美的约束作用,仍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视安全为儿戏、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就必须明确依照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承重墙承载的不仅是房子的重量,更是生命的重量。对于胆敢破坏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法律必须出手,让那些危害大家生命安全者付出应有的代价。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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